2022年07月02日 星期六

2025年度海口海洋地质调查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地调局海口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07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战略部署,加快适应新时代海洋科技创新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口海洋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海口中心”)正式启动2025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本年度基金将重点围绕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等重大需求,聚焦“海岛礁空间资源调查监测及利用技术、三亚海陆关键带生态系统观测研究、海口市海洋污染物监测创新与应用”三个研究方向,旨在通过开放共享机制,集聚国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共同攻克海洋领域关键科学技术问题,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2025年度开放基金设立I档、II档和III档三个类别项目,执行期最长不超过2年,年度资助总额40万元。其中,I档项目聚焦海洋科学前沿领域具有重要创新价值的原创性研究;II档项目侧重解决区域性海洋领域关键问题;III档项目旨在聚焦海洋领域具体问题开展专项研究。我们诚邀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优秀科研团队,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联合攻关。

一、资助方向

(一)海岛礁空间资源调查监测及利用技术(A类)

1、海岛礁资源调查监测技术研究(A01)

重点研究海岛礁自然资源监测技术及方法;海岛礁岸线资源时空演变特征及蚀淤机理。

2、海岛礁调查成果表达技术研究(A02)

重点研究海岛礁及其周边区域复杂地质构造特征识别技术方法。

3、海岛礁利用适宜性评价技术研究(A03)

重点研究不同地质背景的海岛礁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生态岛礁空间资源适宜性评价技术方法。

(二)三亚海陆关键带生态系统观测研究(B类)

1、海陆关键带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研究(B01)

面向热带地区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综合运用对地观测和信息大数据等技术,开展典型海岸带生态系统碳汇潜力评估。

2、海陆典型生态系统修复技术研究(B02)

以海南岛典型红树林修复区为研究对象,集成卫星遥感影像与无人机技术,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过程与成效的定量化评估。

3、海陆关键带碳氮水循环研究(B03)

利用观测模拟耦合方法,研究海陆关键带大气环境组分的源汇机制及归趋过程,揭示气候变化背景下大气成分变化的驱动因素及其对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影响机制。

(三)海口市海洋污染物监测创新与应用(C类)

1、常见污染物监测创新技术与方法(C01)

研究海洋各介质(岩石、沉积物、水、生物等)中金属、非金属有毒有害成份等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研制相关检验检测技术方法和标准物质。

2、新污染物监测创新技术与方法(C02)

研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激素、抗生素、微塑料、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的定性和定量监测技术与方法。包括样品前处理、分离、监测等全流程技术与方法创新,‌研制相关监测技术方法和标准物质。

3、海洋污染物监测新装备研发(C03)

研发高精度海洋水质、底质、生物体中污染物的现场监测设备;研发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检测元件及设备;研究海洋元素、无机物、有机物、细菌等传感器现场测试评价方法。

4、海洋污染物治理与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研究(C04)

开展海洋污染物的种类、含量、来源和扩散路径识别研究;开展海洋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开展海洋污染物物理、化学、生物及联合治理技术研究;研究提出海洋污染的预警体系及海域环境保护对策;开发典型重金属元素和有机化合物生态修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二、资助强度和对象

(一)资助金额

I档项目,6-8万元/项;II档项目,3-5万元/项;III档项目,1-2万元/项。

(二)资助对象

从事与海口中心科研方向相关领域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机构的科研人员和团队,尤其是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和应用性研究的人员。

三、申请要求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

2.研究课题符合本《指南》资助方向。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其他研究人员须提供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海口中心在职人员可放宽至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不接受在读学生申报。

4.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课题。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按照《指南》要求填写《海口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或单位公章后,向海口中心提交申请书纸质版原件(一式三份)、相同内容的申请书pdf格式电子版和word格式电子版各一份(文件命名格式“单位-姓名-申请代码-项目名称”,发送至文末电子邮箱)。纸质版申请书需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简装成册。无论申请项目评审通过与否,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申请者自己保管好申请材料原件。

(二)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5日(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三)海口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研究方向的契合度、课题的科学价值、实施可行性及经费预算合理性等;评审结果经海口中心审核批准后,在官网公示。

(四)获批的海口中心开放基金项目,将于2025年7月31日前以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

五、结题与考核指标

(一)海口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评审项目结题报告,提出验收意见。

(二)资助期内完成相关论文、专利、软著等业务成果。

六、项目实施及成果管理

(一)课题研究区域必须严格限定在所申业务方向(A/B/C类)的研究范围内。

(二)课题负责人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期推进研究工作,并定期向海口中心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三)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必须向海口中心提交如下资料归档,由科学技术室组织验收:(1)项目结题报告;(2)学术论文或专利等成果电子版或扫描件;(3)有关课题研究的技术档案及资料的清单目录。无故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完整者,将取消其后续申报资格,并保留追回已拨付经费的权利。

(四)由海口中心开放基金资助产生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专利及奖励申报等),须将申报对应的海口中心科研平台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资助编号。所有成果知识产权由海口中心、科研平台、研究者及所在单位共同享有,未按要求署名的成果不予认定。

申报代码类别署名如下:

A类:海岛礁空间资源调查监测及利用技术创新基地(Island Reef Space Resource Survey, Monitoring, and Utilization Technology Innovation Base)

B类:三亚海陆关键带生态系统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Sanya Land-Sea Interface Critical Zone Ecosystems Field Scientific Observation and Research Station)

C类:海口市海洋污染物监测创新与应用重点实验室(Haikou 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Contaminants Monitoring Innovation and Application)

(五)科研成果发表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恪守科研诚信。对于任何经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剽窃、伪造、篡改数据等,本中心将立即终止项目资助,并依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涉事人员将被列入科研失信名单,禁止申报本中心任何科研项目。

(六)课题经费专款专用,经费管理严格执行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的有关规定。

(七)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海口中心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18250772377

邮箱:linsitong@mail.cgs.gov.cn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61号,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口海洋地质调查中心。

相关业务方向疑问请咨询各平台负责人:

A类:彭老师 17689770192

B类:姜老师 18730225907

C类:王老师 13647573180

 

附件:2025年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口海洋地质调查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