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案例一:宜春市卫健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科长陈玉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奉新县卫监局原党支部书记邓芳华提供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问题。2024年1月,陈玉在带队开展稽查工作期间,违规接受邓芳华在单位内部食堂安排的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并收受邓芳华安排赠送的香烟和土特产。邓芳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4月,陈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6月,邓芳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二:某县自然资源局违规使用“空白公函”等方式超标准接待问题。2018年至2020年,某县自然资源局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超标准接待,并通过填写“空白公函”、更换原始菜单、虚增接待次数等方式,将单次超标准公务接待拆分报账,共涉及超标准公务接待费11.9万余元。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庾某某受到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处理,分管财务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綦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警示剖析
上述两起案例涉及的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问题,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表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部分单位、党员干部公然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默许纵容违规接待行为,由此带来的公款吃喝、奢靡浪费等现象,与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从查处的案例来看,违规公务接待形式多样,其中无公函接待、超人数陪餐、超次数接待、转嫁或隐匿接待费用等问题较为突出。食堂内部“花样吃”、腾挪资金“变相吃”、暗度陈仓“迂回吃”等成为老问题的新表现,为权钱交易提供了“温床”,具有很大隐蔽性。
究其问题根源:一是特权思想和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部分党员干部仍存在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被接待对象将超标准接待视为身份地位的象征,不主动出具接待公函,讲排场、图享受,对接待单位提不合理要求,对超标准接待“揣着明白装糊涂”;二是风俗人情文化异化。基层接待中“人情大于纪法”的现象尤为突出,将正常工作庸俗化,使得接待标准在人情压力下层层失守;三是制度执行不严和监督缺位。财务审批不严为违规接待费用报销提供了操作空间,部分领导干部习惯当“老好人”,对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各党支部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教育干部职工要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不做违规公务接待的制造者,也不做违规公务接待的笑纳者。只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践之以行,让思想教育、制度约束、监督惩戒三管齐下,方能彻底铲除违规接待滋生腐败的土壤,保障公务接待工作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