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2日 星期六

警示镜鉴·第六期
——狠刹违规吃喝风,严防蚁穴溃廉堤

来源:地调局海口中心 作者:洪楠 发布时间:2025-06-03
基本案情
案例一: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玉窝万以单位名义长期挂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7月至2024年4月,玉窝万任勐海县勐混镇党委书记期间,勐混镇政府采取单位挂账方式,在镇上私营饭店开展多次公务接待,相关费用长期未结清,损害群众利益,且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无事由,部分超标准、违规提供酒水,玉窝万参加了部分违规接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此外,玉窝万两次授意工作人员安排乡镇超市配送白酒用于私人聚餐,酒水费用以镇党委政府公款消费名义长期挂账。玉窝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案例二: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交警一大队原大队长孙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3月至2023年1月,孙燚利用职务影响力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汪某安排宴请、为其吃喝买单共计20余万元。孙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警示剖析
上述案例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的典型表现,无论是“吃公款”还是“吃老板”,本质上都是“吃权力”,既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又易滋生“山头主义”、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政治问题,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一百一十三条。依托各种酒局、饭局拉关系,不仅为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提供了温床,影响当地经济健康发展,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其背后实际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作祟,一杯酒、一顿饭、一件小礼品,看似无关大节,实则隐藏着权力寻租和利益交换的影子,关系着党的作风和形象,绝非小事小节。长此以往,会形成由风及腐的不良政治生态,值得警惕。 
剖析问题根源,一是存在特权思想,廉洁意识树的不牢,对纪律规矩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之心;二是庸俗化理解政商关系,认为吃喝是跟企业关系融洽的一种方式,背后是基于对传统人情交往方式的认识,把“亲”“清”政商关系庸俗化为物质往来、吃吃喝喝;三是存在惯性思维和侥幸心理,认为这是普遍性现象,法不责众。
从近期各类案例通报来看,违规吃喝问题在新形势下呈现出新动向:一是主体公转私,由公款吃喝转变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二是场所明转暗,将违规吃喝的场所转移到内部食堂、偏远农家乐或者其他私密性较好的地方;三是名目多样化,以工作考察、培训、接待等为借口吃喝宴请,并以伪造公函、虚列接待、谎报人数等方式报销费用。
同时,违规吃喝往往与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当党员干部沉迷于各类饭局时,已经处于被 “围猎”的险境,名义上是通过饭局“加深感情”,实际是在迎来送往、觥筹交错中达成请托交易和利益勾兑,一些领导干部的廉洁防线就这样逐渐失守,最后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
那如何分辨哪些饭不能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二是以无公函、伪造公函及“一函多餐”等方式的公款大吃大喝;三是在业务招待中违规饮酒或者提供香烟、高档菜肴酒水;四是违反业务招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五是躲进私人会所、单位食堂、内部接待宾馆、培训机构等场所违规吃喝;六是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球友会、牌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请;七是在上下级、同事之间违规组织饭局、聚餐,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八是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九是借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之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十是使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产生的费用、购买烟、酒等用于日常招待,或使用公款送礼、购买或发放土特产等礼品。
海口中心纪委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实好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有关要求,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线索,不断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堵塞监督管理漏洞。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深挖细查违规吃喝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和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持续引导干部职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不当交往,不断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杜绝违规吃喝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切实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涵养“公权为民”的清风正气,营造廉洁用权、廉洁用公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