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邵阳市新邵县三郎庙铅锌锑矿和鸿发采石场非法采矿、占用农地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三郎庙铅锌锑矿存在采矿区与白水洞风景名胜区重叠、长期非法占地、渗滤液溢排外环境、无证开采,鸿发采石场存在长期违法超范围开采、非法占地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新邵县人民政府、新田铺镇人民政府属地监管不力,邵阳市原国土资源局、原环保局、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单位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邵阳对该问题问责39人,其中,留置4人(3人已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8人。
警示剖析
这起案例是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典型表现, 充分暴露出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职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剖析问题本质,是党员干部在自身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中影响高质量改革发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往往有多种表现:有的党员干部层层“甩锅”,在岗位上“混日子”,热衷于“打太极”,工作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问题能绕就绕、能躲就躲;有的拍脑袋决策,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不切实际的工作却压着干;有的欺上瞒下,习惯于报喜不报忧,甚至编造假数字、假情况、假政绩欺骗上级;有的通过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等方式企图隐藏、遮掩问题,煞费苦心编造假典型、假整改;有的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用发文代替行动的假作为现象;有的胡干乱上,拍脑门决策,拍桌子办事,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不考虑实际后果。究其问题根源,一是思想“总开关”松动。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上搞形式、走过场,精神之“钙”逐渐流失,从而失去实干的精神支柱,丧失奋斗的内生动力。有的宗旨意识淡薄,未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个人得失凌驾于职责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不是为群众“省心”,而是为自己工作“省事”,本质上是脱离群众;二是责任“动力源”缺失。有的领导干部对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识不清、思路不明、措施不力,对干部作风问题视而不见。个别党员干部存在“多干多错”的错误心理和“等靠要”思想,怕出错、怕被追责,不敢担当,不愿“涉险滩”、“啃硬骨头”,出现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向后躲的现象;三是能力“硬支撑”不足。部分干部不注重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储备,不能准确理解党中央大政方针的核心要义,对工作要求标准不高、谋划不足,遇到困难畏首畏尾、患得患失,缺乏政治担当、责任担当。部分干部“本领恐慌”,缺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面对改革攻坚任务时“不会干”,对重点工作“不推不动”,依赖“上级先出经验再跟进”。
根据不担当不作为行为因发生的领域、造成的后果、主体身份等因素不同,也会面临不同纪法责任:如果责任人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职不力,造成危害后果的,则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十四条,系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如果在联系服务群众中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损害群众利益的,则违反《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如果表现为“新官不理旧账”,或者在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则违反《条例》第一百三十条或第一百三十一条,系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后果的,还可能涉嫌渎职犯罪。
海口中心将深入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创新监督方式、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制度约束,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从坚定理想信念、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监管等方面一体发力,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基层、群众反映“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进行精准识别、靶向纠治,从严查处和追责问责,抓好督促整改,对诬告陷害和干扰履职行为依法追责,打消干部顾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形成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