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引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为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奢靡之风、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务实等,自觉遵规守纪、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海口海洋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简称“海口中心”)纪委每周五将在党风廉政专栏推出《警示镜鉴》栏目,围绕十六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能对照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划好“警戒线”,不碰“高压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基本案情
A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甲某盲目决策,搞“政绩工程”问题。其在担任B市市委书记期间,为追求短时间内出“政绩”,在建设当地生态文化走廊示范段过程中,未经充分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盲目决策仿建6座驿站,支出建设费用2.11亿余元,建成后却大多荒废;又盲目决策建设歌剧院项目,要求高规格打造成地标性建设,仅前期设计费就达数千万元,后因项目投资规模过大、不符合实际被叫停,沦为“半拉子工程”,造成国有资金巨额损失。经查,该名同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警示剖析
这起案例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典型表现。违背群众意愿、一味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背后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如果领导干部急功近利、责任心缺失,醉心于“作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不仅脱离实际、劳民伤财,而且极易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更有可能污染一方政治生态,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部署,要求紧盯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现象,着力纠治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问题,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纠治不正之风的强烈信号。各地区也下大气力查处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但从相关案例通报来看,此类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垒假山”“堆盆景”“造牌楼”,有的贪大求洋盲目发展高耗能项目,还有的急功近利大搞低层次重复建设……以上这些工程项目往往未经充分调研论证,一味追求规模速度,忽视质量效益,不顾民生需求,更不遵循科学规律,带来极大的资源浪费、发展机遇浪费,影响一个地区、领域的长远健康发展,严重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从根本上背离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则中,新增对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的要求。在分则中,新增第五十七条:“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规定,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海口中心纪委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二十大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关键领域、重点项目研判分析,持续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用有力监督保障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形成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工作氛围。